学校首页 |  后台登录 |  资源访问平台
   

规章制度

当前位置: 学院首页 >> 规章制度 >> 本校条例

党政联席会议制度

发布日期:2023年08月10日 17:26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
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的要求,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,发挥学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,促进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,特制订本制度:

1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,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,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。

2、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为学院党总支书记、院长、副书记、副院长;有时也可根据会议议题,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参加人员。

3、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,区别不同事项由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主持。

4、学院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。

5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重要问题,与会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,积极参与决策,实现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。

6、所有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,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凡需保密的内容,应注意保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8月10日

 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
 邮箱:mksxy632@163.com
 电话:0371-69303783
 版权:©2019-2022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.

学院网址二维码